温莎华人网 - 温莎华人中文门户网站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6893|回复: 0

中国副处级以上官员 不报或瞒报财产可被免职

[复制链接]

125

主题

33

回帖

1

精华

正式会员

Rank: 2

积分
90
比特币
0
威望
90
注册时间
2010-6-2
发表于 2010-7-14 21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金马蹄手机资讯

持牌电工 张先生

心理热线

新客户广告位
更多广告请点击
中文黄页
中国官方近日推出新的官员财产申报规定,要求副处级以上官员申报包括个人收入、房产、投资、配偶和子女就业、出国等情况。新规定删除以前对官员报告内容予以保密的条款,同时对不报告或瞒报的官员最高将给免职处分。
* O0 S. T+ A. t* x* V+ H! i1 U  北京分析人士认为,虽然新规定并没有要求将官员财产向社会公示,公众还难以监督官员财产申报的真伪,也没有引入法律对瞒报官员进行惩处,但与以往的规定相比,新规定还是增加了对官员的约束力,应该说是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,这也是舆论不懈呼吁官方推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一个成果。
9 r, q: g! ~& j9 K  新华社前天报道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。
: ~6 J" o( h9 F0 ]6 U“规定”总共23条 / l4 o  t$ N) E0 K8 B% p: _- f, k
  《规定》全文共23条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1995年发布的《关于党政机关县(处)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》、2006年发布的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》同时废止。 2 T1 a; O2 G1 S! f+ n
  《规定》要求,各级党政、人大、政协、审判、检察、事业单位、国企、民主党派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(含县处级副职)的干部,都要报告两大类个人情况,即“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、从业等事项”和“收入、房产、投资等事项”。
  `: Z( Y: _$ `) g7 K$ A  “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、从业等事项”包括: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;本人持有因私出国(境)证件的情况;本人因私出国(境)的情况;子女与外国人、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;配偶、子女移居国(境)外的情况;配偶、子女从业情况,包括配偶、子女在国(境)外从业和职务情况;配偶、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。
% b% e, A, n6 |0 o5 u& r“收入、房产、投资等事项”包括: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;本人从事讲学、写作、咨询、审稿、书画等劳务所得;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;
  m+ x( j  z, h  o: E  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、股票、期货、基金、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;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、企业的情况;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。
友情提示: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,以防诈骗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,谢谢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广告合作(Contact Us)|关于我们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温莎华人网

GMT-5, 2024-11-21 16:11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