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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如何看待女老板舍命守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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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13 05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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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2日下午,嫌疑人陈孟闯入南京市建邺区南湖厂圩街的一家性保健品店内,见漂亮的老板娘董莉莉独自看店,顿起色心却遭到女老板的奋力反抗。陈孟掏出了一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,直接将刀放到了董莉莉的脖子,妄图胁迫就范。因为9年前,他同样用刀抵住了一名女子,逼迫对方与他发生了关系。可这次的威胁却并没有奏效。情急之下陈孟持刀向董莉莉疯狂乱捅30多刀,女老板被杀害。此事却引起了市民的普遍关注。(6月12日  现代快报)
( {1 B: S8 j) O1 m% W' L' ^2 ^; |7 R+ p# {+ ~4 V/ d
    这个案件之所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,除了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,极度残忍之外,我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那就是当女同胞不幸遭遇性侵害时,是保卫贞操还是先求活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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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其实关于这个话题争议一刻都没停止过。重庆时报曾就此问题做过一个调查,对于“当贞操遭遇生命的挑战时,受害者应该怎么办”这一问题,67%的人选择了“随机应变,在无力反抗时顺从歹徒,保着性命”。仅有26%的人选择“誓死反抗,无论如何不能让歹徒得逞”;但同时,分别有48%的男人和46%的女人认为“女人的贞操十分重要”。尊重生命权却又把贞操看得很重,很明显,数据显示保命和守贞不可兼得时,形成了矛盾。
( `! Y1 u, H4 Q  C; Y8 z
7 o+ k' |8 R6 R3 m) ?    贞操并不是不重要,我们鄙视为金钱而出卖和污染贞操,但不应该冷对暴力下的失贞。强奸是对受害者“性的自主权利”的侵犯,和被抢劫、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犯一样。正像我们不提倡少年儿童和老人挺身而出斗歹徒一样,当女性不幸遭遇性侵犯,两害相权取其轻,我们也不应该要求或者支持受害者舍命护贞,况且很多情况下,舍命也未必能守着贞操。当然有时候,顺从歹徒也还会被歹徒杀人灭口。但是面对侵犯,每个人都有权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。反抗强奸的方法很多,不是必须拿命来拼,选对方法最重要。我们赞许与歹徒斗智斗勇,成功逃脱魔爪甚至引君魔入瓮的智慧女性,尊敬但也不支持以命相搏的贞洁烈女。   
: A, f2 J- i/ Q! s& S
) h/ d$ |- o' z& ]6 r3 y4 I/ U  对于性权利,社会对女性的“道德要求”往往比男性高,社会往往把女性的性自主权与人的尊严、人格挂钩。但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,生命都没有了,谈何尊严?女性遇到强奸已十分不幸,与道德毫无关系。嘲讽因暴失贞是对强奸犯的声援,无异于对受害者伤口散盐。无论什么时候,男性的性专属权都不应该大于女性的生命权。社会应在女性心中建立起理智、清醒的价值判断,教会她们如何正确保护自己,科学预防和抵抗犯罪,而不是狂热而无耻地叫嚣“贞洁和生命一样重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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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6-24 0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赞许与歹徒斗智斗勇,成功逃脱魔爪甚至引君魔入瓮的智慧女性,尊敬但也不支持以命相搏的贞洁烈女。  
2 C* Y6 J. B4 S: L' c7 ^; \9 f对,我也觉得先保命再说。
幸运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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